281.第二百八十一只狗

老肝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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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而她前男友更叼, 被钉了五十年后还生龙活虎, 一解开封印就把了个长腿妹。

    叶久泽觉得这男的勇气可嘉, 前女友刚复活, 就找了个比前女友年轻五十岁的小姑娘, 难道不怕再被钉五十年吗……更扯的是, 那小姑娘居然是桔梗的转世。

    这破剧本已经够骚了, 哪知道更骚的还在后头——她前男友是个半妖, 人类和妖怪的混血孩子。

    据说——

    他的母亲是位如花似玉的公主,傻白甜未成年;他的父亲是位成名已久的大妖, 已婚男骚浪贱。他有了娇妻长子却爱她的温柔,她有了未婚夫婿却爱他的伟岸。

    狗血淋漓地对上眼, 一瞬擦出真爱的火花。然后有了爱情的结晶——狗娃。

    那骚浪贱是犬妖啊……犬, 不就是狗吗?

    叶久泽听到这会儿也是天雷滚滚, 无比佩服狗娃,你娘可是日过狗的女人啊!且还跨过了生殖隔离生下了孩子……吓死爹了!

    这个话本还没完, 另一个接着上。

    “小青”名叫神乐, 是个纯妖妹子, 刚出生不满五天,还是个婴儿==

    她生在重男轻女的单亲家庭,一出生就被她爹挖心掏肺,扔在外边自生自灭,可怜极了。更碎三观的是, 妖是妖她爹生的, 不是妖她妈生的==

    妖她爹是个半妖, 能自我授粉、无性生殖,每个月总有那么一天不可说的小日子。

    奇葩的是,妖她爹执着桔梗,五十年前因爱生恨,离间了桔梗和狗娃;五十年后披上马甲,在人见城混得风生水起。

    妖她爹的大号叫奈落,小号是“人见阴刀”。正是他前段时间见过的苦情死宅,一个……会生孩子的男人?!

    叶久泽僵硬着脖子望向桔梗,他算是明白那诡异的熟悉感源自何处了。

    桔梗不就是那个喜欢狗的陶土手办吗?

    ……

    三个女人一台戏,加上狗子和萝莉。当屋中的人声渐渐消失,已是日落西山的时刻。桔梗和神乐最终还是留在了村落里,暂时与叶久泽住在一起。

    有幸与女神同床共枕,他本该是高兴的。可一想到白玫瑰是个硬邦邦的陶土手办,红玫瑰是个没良心的嗜血妖怪,他内心的悲伤顿时逆流成河。

    他想跟民主一起睡狗窝,可民主冷面无情地抛弃了他,自顾自地蜷缩在门边。

    宇智波斑的心思很简单,无论来者是巫女还是女妖,只要是女的就成。好好跟真女人处一块儿,也好树立下这孩子正确的性别观。

    关门拉灯,叶久泽被夹在两位美女中间,水深火热。他僵硬着四肢缩成一团,像只不安的鹌鹑。

    夜,本该是入睡的时候。可女人就寝,也喜欢聊天。

    “嘛,小孩儿,你几岁了?”神乐枕着手臂,松垮的衣衫敞开,露出半边丰满的酥胸,“啧,脸蛋长得真不赖,皮肉也嫩……”

    叶久泽直勾勾地盯着脸颊边的D罩杯,魂飞天外:“我不知道……”

    “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

    神乐唇角微勾,自然知道人类幼崽在走神。小女孩向往成熟女人曼妙的身体,并不奇怪。

    她恶劣地笑了起来:“你在看什么?”

    “胸……”一个激灵,叶久泽回过了神,随后他愣在当场,感觉自己就是色狼。

    “哈哈哈!喜欢吗?”神乐随性极了,她不以为意地拉开了衣襟,露出傲人的弧度,逗弄着脸红的小孩子,“漂亮吗?想摸吗?”

    叶久泽赶紧缩进被窝里,不敢抬头。

    “神乐。”桔梗淡淡出声,示意她别太过火。

    “嗨,嗨……”神乐毫无诚意地躺了回去,百无聊赖地说道,“这并没什么,小女孩总有一天会变成女人。”

    “你看这孩子,长得真美。”神乐砸吧着嘴,“等她长大了,挑她最嫩的肉下酒……”

    叶久泽:……

    他豁然从皮子里钻出来,甜甜笑道:“神乐姐姐。”

    “嗯?”

    “神乐姐姐的胸真好看。”他微笑,想着网盘里的女忧,给出暴击,“就是有一点松弛下垂。”

    神乐:……

    这天是没法聊下去了==

    叶久泽舒舒服服地睡了,不知是不是日有所见夜有所梦,他竟然梦见自己成了个千娇百媚的绝色尤物,穿着一身清凉的白纱,躺在一床柔软至极的白色皮草上,惬意地揉着“英年早逝”的富强。

    富强四肢健全,依旧是奶狗的模样。它欢快地甩着尾巴,伸出小舌头舔他的脸。

    哦草,梦里的富强如此热情,全然不像现实中那般冷淡。

    慢慢地,口水糊满了他的脸,涂上了他的颈,漫过他的胸……噫?胸!卧槽!

    他惊地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温暖的泉水中,而在他身上作祟的狗子居然变成了势不两立的小辣鸡——银发皮草男!

    对方银发倾泻,光着健硕的身躯撑在他上方,金眸迷离。

    “你怎么了?”他低沉的嗓音喑哑,性感非常,“不喜欢吗?”

    叶久泽:……

    “啊啊啊——给老子滚!”

    凌晨时分,叶久泽硬生生被吓清醒了。

    ……

    森林,岩洞,篝火。

    倚靠着巨石小睡的杀生丸忽然惊醒,他呼吸一紧,眸中有片刻的迷茫。待篝火发出哔啵轻响,方才回过了神。

    邪见睡了,玲也睡了……

    他躺回了柔软温暖的绒尾中,难得地蹙起了眉头。

    他鲜少做梦,即便梦到了,也是在战场上浴血厮杀的场景。而这一次,他却梦见了一个女人……

    一个以妖怪的审美来看,也称得上美丽的女人。

    她卷着他的绒尾,躺在他的身边,前一刻笑意盈盈,下一刻直接给了他一脚,把他踢进了水潭里!

    就算是在梦里,他也从未如此狼狈过——无礼的女人!该死的人类!

    他怎么会做这种梦?

    是因为长期不近女色吗?

    不过,女色……无聊的东西而已,他绝不会像父亲一样,犯下大错,被一个人类的女人夺去了心智。

    斗牙王,他的生父。妖族记住的永远不是他强悍无匹的实力,而是他荒唐到为人类去死的决心。

    人类的女人……呵,永远不可能。

    杀生丸不怎么美妙的心情没有维持多久,因为他的心情突然糟透了!

    他发现,许久不曾出现的虚弱感再度袭来。从头到脚,像是有什么不可控的因素在汲取他的妖力,体内的失衡,导致他的皮肤开始冒出毛发。

    有过一次经历的杀生丸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自己越虚弱,对方越强大,看来那个诡异的家伙并没有死干净。

    他不清楚敌人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可直觉告诉他,一旦对方壮大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大概就是他的死期。

    年轻的大妖起身,面色依旧冷淡:“邪见。”

    邪见猛地醒过来,像个上了发条的闹钟:“是,杀生丸大人!”

    “等在这里。”

    “是。”

    岩洞中残留着他的气息,寻常的野兽妖怪都不会靠近。在气息散尽之前,他必将会回来,因为胜者,只能是他杀生丸!

    他迈出了脚步,前往“人见城”的方向。

    不大的空间,一目了然的布置。那个奇怪的人类幼崽,不在身边……

    她的被褥褶皱未平,残留的味道清冷,捂热的温度消散。粗糙的矮几上找不到她的佩剑,卧榻旁也没有丢三落四的物件。

    除却一张熊皮和一丝气息,她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不见踪迹。

    杀生丸沉了眼,莫名觉得这狭窄的榻榻米空落了起来。

    他鲜少有沉眠的经历,哪怕在游历中遭受重创导致昏迷,也会保留着可怕的兽性。一旦察觉到有威胁接近,所有活物都会被他的战斗本能撕成碎片。

    可昨晚,他睡得太沉,沉到连一个人类离开都没能吵醒他的地步。

    杀生丸并不关心人类幼崽的安危,更不会在意对方是否抛下他离开。他唯一关注的,永远是细节背后流露的深刻问题——他的身体究竟出了什么事?

    感知度降低了?警觉性失去了?戒备心松懈了?

    一个人类自他身畔起床外出,一番动静他竟然无知无觉,这是从未有过的事。

    且,大妖的修复力强悍非常,哪怕是致命伤,只要吊着一口气,就足以在几天内恢复如常。然而,时日过去了许久,他不仅没有进入巅峰状态,反而愈发虚弱,甚至连妖力的凝聚都大不如前。

    这也是从未有过的事!

    身体好像变成了一个筛子,无论是生命力还是妖力,都在以一种缓慢的速度流失,流失到他捉摸不出的地方。

    杀生丸眯起了眼,联想到自己在森林中遭遇的不明攻击,心头的杀意不断提升。直觉告诉他,这里头有些猫腻。

    但他也很好奇,究竟是谁如此自大张狂,几次三番地想要取走他的性命?

    忍着脊背上的疼痛,杀生丸迈开仅剩的三足钻出了被窝,打算离开人类的村落。

    强者的尊严,让他不允许自己再接受弱小的庇护;大妖的骄傲,让他不允许自己将威胁引渡到别人头上。

    人类的幼崽,就该放在人类的村落养育。他没兴趣跟人类发生牵扯,毕竟他的目标,从来只有“霸道”。

    他成功地别开了木门,照上了一缕温暖的阳光。

    可下一秒,门边上硕大的簸箕兜头罩下,好似天罗地网,牢牢地将他整个罩在了里头!

    “噗通——”

    灰尘簌簌而下,混杂着青草味儿,零落在他身上。

    杀生丸:……

    紧接着,他透过簸箕的缝隙,看见一抹蓝色的裙摆在外晃荡。

    来者闲闲地蹲在簸箕前,凉凉地说道:“富强,爸爸就知道你要逃。”

    “所以爸爸学着闰土捕鸟,专门给你做了个陷阱——簸箕捉狗。”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杀生丸:……

    他决定恢复以后就把这个该死的幼崽关进笼子里!

    ……

    叶久泽不是吃白饭的混货,他早早起床随着耕农一道前往了尚未开垦的荒地,抽出长剑为他们披荆斩棘。

    既然打算融入这个村落,他总得做出一些贡献。要不然,即使有巫女穗顶着压力接纳他们,也架不住村人看待蛀虫的眼光。

    他得证明自己的价值,也想奠定自己的地位。在没有外敌侵扰的情况下,从事农耕无疑是拉近关系的好方法。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辟了田、撒了谷、得了粮,谁见到他都会露出笑脸。更何况,借着开垦荒地练练手上的技能,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他带着一群耕农顺利前进,巨石被劈碎,荒草被扫平,土地被打穿……在可怕的轰鸣声中,蓝色的气劲夹杂着锋利的剑意,只用了半天时间就为村落新开了十亩地!

    妈的,他从不知道纯阳宫的技能开荒这么强?!

    瞧瞧他身边这群耕农,看他的眼神已经从“累赘”变成了“懵逼”,从“不耐”变成了“震惊”,从“卧槽”变成了“握了个大草”……

    叶久泽心满意足,适应良好地接受了众人膜拜大佬的目光,然后指挥着耕农从十亩地的杂草中收拾出了三只砍死的兔子和两条切断的蛇==

    富强的口粮保住了,满足!

    他背着小山般厚重的柴火,拖着一群累成死狗的耕农回到了村落。这一趟出行,不仅所有人全须全尾地回来,甚至还得到了两筐新鲜的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