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 好办法

可乐泡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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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嫣昔对上官云轩的判断又多了几分信服。

    三人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只听上官云轩说:“前面有个背风的大石头,我们过去吃点东西!”

    曹嫣昔和顺庆跟着上官云轩走到大石后面,上官云轩说:“可以把布取下来了!”

    曹嫣昔依言取下布条,只见周围的景色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一望无垠的白茫茫一片,在白雪中出现了些黑乎乎矗立着的石头。

    顺庆高兴地说:“大齐王的办法真好,看来我们已经到了低一些的地方。”

    上官云轩笑笑:“大齐王这个称呼就别用了吧!到了哈兹的地头上,被人听见可就麻烦大了!”

    “那我叫你什么?”顺庆想了想:“我叫你大哥?”

    “那怎么行?”上官云轩看了一眼曹嫣昔说:“你叫她师傅,却叫我大哥?这样吧,你就叫我师公就好了!”

    “师公!”顺庆一愣,旋即明白过来,哈哈大笑起来:“师公和师傅!哈哈!”

    曹嫣昔翻了个白眼,自顾自地掏出狼肉干来吃,因为只是中途歇息,所以也没有生火,渴了就抓把雪扔在嘴里化开来当水。

    上官云轩吃完狼肉干,又拿出司南来四处查看了一翻,他往前走了几步,指着几块巨石间一条不知道是人还是兽踩出来的小径说:“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应该能到哈兹草原!”

    曹嫣昔和顺庆现在对上官云轩都口服心服,两人全无异议,便跟着上官云轩身后往山下走去。

    这一路下来,积雪变得越来越薄,积雪下隐隐约约透出黑褐色的土地。但是一直走到天黑的时候,还是没有能下到山脚。

    天黑时,除了上官云轩外,其它的两人都已疲累至极,再也走不了了。

    此时到处都是石头,上官云轩找了个避风的地方,燃起一堆篝火,便在此过夜。

    第三天早上起来,三人一起往山下走去,走了一阵子,便看见前方出现了绿色的树林。林间的空地上开着些紫色的小花。一条潺潺的小溪从林间奔流而过。

    曹嫣昔高兴地转过身来,抱着上官云轩跳了起来:“太好了,太好了,我们终于走下雪山了!我还以为再也走不下来了呢!”

    三人到溪边稍事休息,上官云轩去打了水回来,这是冰雪所化的水,冰凉刺骨。顺庆点燃一堆篝火,把水座了上去。

    上官云轩说:“我们虽然下了雪山,但是现在是哈兹人的地界,我们在此行走,危险并不比雪山上少!”

    曹嫣昔点点头,尤其是上官云轩,他是大齐王,却来到敌人的地界,这危险不用说也知道,只比雪山上多,而不比雪山上少。

    三人在林间歇息了一夜,便沿着林间小溪继续前行,走了没多久,坡度渐缓,溪水变得宽阔起来,眼前出现了一片一望无垠的大草原。

    哈兹草原到了。

    三人的欢喜劲头还没过,便听见前方传来阵阵的马蹄声。

    上官云轩向曹嫣昔和顺庆使了个眼色,三人一闪身,躲到了路旁草丛里。

    一队哈兹士兵骑马奔进了小树林,远远地可以看见他们在小树林里昨天三人生火的地方下了马。

    一个军官模样的人,下马摸了摸炉灰,旋即跳上了马,大声喊叫着什么,带着一队人马从三人面前奔了过去。

    等到这队人马走得远了,上官云轩沉着脸说:“他们还在找我!”

    曹嫣昔点点头,上官云轩这样的人物,死不见尸,哈兹人自然是不会放心的,现在多半还在找他。

    顺庆一愣,忽然跪倒在曹嫣昔面前:“师傅,你说什么呢!我们现在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您让我先走,不是要杀我于无形吗?”

    曹嫣昔叹口气,她知道顺庆说的是真话,他身上种了阴阳易蛊的子蛊,即使先走暂时保全了性命,以后蛊毒发作,会死得更惨。

    想到这一层,曹嫣昔不再劝顺庆离开,她抬眼望着上官云轩:“你还记得我们在雪山上曾经发过誓,一定要一起返回大齐的吗?难道您已经把这个誓言忘记了?”

    “不,我没有!”上官云轩望着曹嫣昔:“只是前途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艰辛许多,我不忍心让你跟着我受苦。”

    曹嫣昔伸出一只手,拉住上官云轩的手,又拉过顺庆的手,叠放在一起,重重一击:“我们一同上路!生死不弃。”

    接下来的几天,三人在人高的草丛里前行,饿了便吃些干粮,渴了喝些小溪里的水。

    如此走了几天后,渐渐已经望不到身后高大的雪山,走入了草原深处,除了最初一两天遇到过追捕上官云轩的士兵外,后面几天便没有再遇到过人。

    顺庆说这是因为现在是秋季,草场上的草都枯黄了,所以牧民们都把牲口赶到更南一些的草场去了的缘故。

    若是在春夏季节,这处草场甚是肥美,会遇到很多的牧人。

    又走了几天,在雪山上打来的雪狼肉和馕都被吃光,就靠上官云轩和顺庆猎些野兔野鼠来吃。

    好在这片草原上野兔和野鼠的数量委实不少,每天都能打到些来吃。

    走到第四天上,在遥远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群羊群,一个衣衫破烂的哈兹牧人骑着一匹老马,走在一旁懒洋洋地看守着这群羊。

    顺庆用哈兹话向牧人买了些粮食和油盐,又买了两套男装。

    上官云轩和顺庆换上买来的男装,顺庆的个子要矮一些,穿上牧人的衣服正好合适,上官云轩的个子要高许多,穿上牧人的衣服显得又短又小,好象穿了件小孩子的衣服。但是好歹把他那件破破烂烂的战袍换了下来。

    曹嫣昔把那件战袍扔到了草地深处的沼泽里,亲眼看见那件战袍沉下沼泽,这才返回宿营地。算是了结了一大桩心事。

    这天夜里,顺庆用铁锅在篝火上,用才买来的粮食为曹嫣昔和上官云轩两人煮了一顿热热的面糊汤,终于吃上了一顿不是用烤的方法烹调的食物。

    “顺庆,这一片草原都是呼延家的吗?这草原倒底要多少天才能走得出去?”曹嫣昔问顺庆:“是!这一片草原都是呼延家的!”顺庆回答说:“我从来没有走过,我也不知道这草原要几天才能走出去。不过,按照我们前进的方向再走两天,便是呼延家的封邑,安都城!安都城里有很多商店,我们正好去把这雪狼皮给卖掉,再买些需要的东西!”

    听见过两天会有一座城池,还能去买东西,曹嫣昔高兴极了,她的眼前出现了一座充满异域风情的城池,里面的各种商品琳琅满目,许多美食堆满了高大的柜台。

    不过最重要的是曹嫣昔想去客栈里洗个热水澡,从离开了雪崎城,曹嫣昔就没有再沐过浴,别的她都还能忍受,就是这个清洁问题让她很是苦恼。

    “安都城里有客栈吧!”

    “那是当然!”顺庆说!

    好,好,好,曹嫣昔在心里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只要到了安都城,她就要去找个客栈,好好地洗个澡。

    顺庆说的没错,两天后,三人到达了安都城外。

    安都城是座修在石山上的城池,一人多厚的城墙全用当地特有的白色石头砌成,城门前一道宽阔的石梯,沿着石山蜿蜒而上。

    曹嫣昔等三人走过去,只见石梯上站满了人,大家正在议论纷纷。

    曹嫣昔往前走了两步,一个中年女人手里抱着一张狐狸皮,拍拍曹嫣昔的肩膀,说了一长串的哈兹话。曹嫣昔完全听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顺庆走过来,把曹嫣昔牵到队尾,他附在曹嫣昔耳边说:“她让你去后边排队去,她问你没看见大家都在排队吗?”

    曹嫣昔、上官云轩和顺庆三人站在队伍里,随着队伍向前挪动。

    顺庆一边支楞着耳朵倾听周围人的议论,一边转过头向曹嫣昔和上官云轩用大齐话低声地解释。

    “因为今天是安都城主夫人的寿诞,所以方圆百里的牧民们都过来向她拜寿,你看他们手里提的东西,都是寿礼!”

    “给那个女人贺寿!”顺庆站在曹嫣昔身后,脸上出现愤怒的表情:“我娘死得那么早,那个悍妇倒是寿与天齐,贼老天,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曹嫣昔知道他心里愤怒,此刻也只能转过头来,略微安慰他一下,别的什么也不能做。

    终于排到三人。

    城门洞下放着一张桌子,一个身穿豹皮的男人坐在桌子后面,他的身后是一堆从乡民处搜刮而来的礼物,大多是些皮毛和药草一类。

    豹皮男见三人空着手,脸上显出不耐烦的模样,大声呵斥起来。

    上官云轩握紧双拳,身体绷紧起来,曹嫣昔知道他心中不耐,想要动手,她伸出手去轻轻按在他的手上,然后附在顺庆的耳边说了几句什么。

    顺庆抬起头来:“什么,不!那多珍贵,我可不想给那个女人!”

    豹皮男挥挥手,手拿长矛的士兵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

    曹嫣昔猛地一拍顺庆的肩膀,然后把包袱从他身上掳了下来,翻开来,找到那张雪狼皮,双手捧起,递到豹皮男面前。

    豹皮男猛地瞪大了眼,接过雪狼皮,翻来覆去看了半响,这才抬起头来,冲着三个人比了个大拇指。

    他摆摆手,示意三人离开。

    曹嫣昔如蒙大赦,转身拉着顺庆和上官云轩准备离开。

    城门洞里原本阴暗,曹嫣昔从豹皮男的身边走过,一道火炬的光线投到她的身上,象聚光灯一样,把她的脸照亮。

    虽然在大雪山上呆了好几天,又在草原上风餐露宿了数日,曹嫣昔的容颜却丝毫没有收到影响,在火炬跳跃的光线下看来,她美丽得象个精灵。

    豹皮男怔了怔,显然没有想到狗皮袄子下面竟然有如此姝色,他看着曹嫣昔沉吟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回过头,冲着身后一名士兵拍拍手,指着三人说了几句什么。

    那名士兵转过身去,不一会儿,便赶了一驾马车来。

    豹皮男站起身,走到三人跟前叽哩咕嘟地说了一长串,然后手里做了个“请”的姿势,示意三人上车去。

    曹嫣昔三人交换了个眼色,顺庆对豹皮男用哈兹话说了一串,豹皮男眼一瞪,手一挥,身后的兵士拥了过来。用长矛指着三人。

    上官云轩紧紧地握着腰间的软刀,只要曹嫣昔一个眼神,眼前这群哈兹人就会是死人。

    曹嫣昔摇摇头,握着他的手,拉着顺庆,登上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