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找个商家解局面

暴走蚕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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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给我来碗豆腐汤。”魏子归坐在摊位上,跟老板喊着话。

    “得嘞!”这个摊位因为在偏出街道的地方,所有没有什么人来光临,零零星星的几个人,在那里吃着早饭。

    “你的豆腐汤。”中年男子用抹布包着碗边,快速的将豆腐汤放在桌子上,收回抹布,对魏子归笑了一下,憨态可掬。

    魏子归自杜家出来,晚上睡到桥洞中,白天寻了个木工的活,生活过的有些许凄惨,一天吃一顿饭,和在杜家真是天差地别,昨天上工的时候,和工头吵了起来,还把人家打了,无奈,魏子归只好领了这三天的工钱,准备今天早上吃过饭再寻个差事。

    但魏子归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一点也后悔。

    “还是这样的好吃,哈哈!”魏子归赞叹着,身侧站立的男子笑了笑,“一个豆腐汤而已,瞧客官说的。”

    魏子归摇了摇头,非常认真的看着男子,“几日前,我在你这里吃了一碗豆腐汤,这一碗豆腐汤真是拯救了我!”

    “哈哈,那种事情客官居然还记的,小哥贵姓啊。”男子笑着,虽然自己对这件事已经忘记了,但这种铭记恩情之人,是他喜欢。

    虽然他也不知道恩在那里。

    “小弟,魏子归,大哥叫?”魏子归将碗中的汤食吃净,满足的笑了笑。

    “原来是魏小哥,久仰久仰,老汉,赵陈。”说着,赵陈将抹布别在腰上,抱了抱拳。

    魏子归忙站起来,抱拳笑道:“原来是赵大哥啊。”魏子归通过这两天充分的理会了最底层的人生活的困苦,因为他现在就是。

    回想起第一天在桥洞睡觉时,居然为了一个桥洞和那个地盘的乞丐打了一架,给人家干活,到了中午,给每个人扔两个硬的跟石头是的馒头,还没有热水相就,害的那天魏子归噎的打了半天的隔。

    魏子归看了眼自己身上已经破烂不堪的衣服,和那露了脚指头的布鞋,无奈的笑了笑,如果照这样下去,不到半个月,魏子归不是饿死,就是因为那潮湿的桥洞,长的满身疙瘩。

    不能再走寻常路了,这是魏子归这两天总结的道理,如果就这样踏踏实实的干活,猴年马月才能解决温饱问题。

    所以魏子归,要利用自己在现代学到的东西,让自己发财。

    “大哥,你这摊位地理位置不好,如果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那你每天的收成还不过其他人的一半啊!”魏子归看了眼零零星星的客人摇头叹道。

    赵陈也是摇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那些开在繁华街面的摊位,他们的老板都是有点背景的,我家能够占到这没有出城的地方已经不错了。”

    经商怎么着也需要认识些官府中的人,这样,自己的麻烦减少了不说,至少没有人欺负才是真的。

    魏子归笑了笑,“大哥我有个法子,如果大哥听取,我保证大哥再也不会过这样的日子。”

    想到这魏子归想到了吴世凡,只要他赞助,加上赵老汉的手艺,最后再加上他的点子,发财绝对不是梦想。

    赵陈眼睛瞪的大大的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的短发少年,犹豫了片刻,叹息一声,“小哥不要玩弄老汉了。”

    若是真如他说的那么简单,那世上就没有穷人了。

    “我怎么会说假话?我说的句句属实!”魏子归严肃的道。其实这也关系到自己的生存问题,只要和赵陈合作,那就算是有了技术,有了技术,再加上些本钱,最后稍稍尝试一下,若是成功便大做,若是失败便放弃,把失败时损失降到自己可以接受的范围便可。

    “那,小哥倒是说说看。”赵陈听魏子归的语气不像是玩笑,心中也是按耐不住,没关系,反正听听也不损失什么。

    “快餐!”魏子归笑了笑,把这个销售理念告诉给这个古代的人。

    “啥意思?”赵陈不解,对这个新词很是新奇。

    “你这个摊位,虽然地处快要出城的地方,人烟相对富贵的街道稀少很多,但是也不是没有优点,一般,农民们,都是很早就要起床,去田地工作,想吃的是现成的,所以为了他们方便,便产生了这种餐业,到时候我再交你几道我故乡那边的地道小吃,这样不火都怪。”

    赵陈沉思片刻,深深的点了点头,“这个办法是不错,可是具体要怎么实行呢?”

    突然阴沉的天上响起了一声闷雷,看来不多时便要下雨,周围摆的摊位都在将外面的东西收拾回自己的小破屋里。

    “你这屋子,不是你的吗?”魏子归皱眉,看向只是用两根木头支着,快要坍塌的破屋问道。

    赵陈点了点头,无奈的说道:“这木屋虽然是我的,但这脚下的地面却是官家的,每个月都要交二两银子。”

    魏子归点了头,为了帮助杜家得罪了杨志国,如果想要在这里以自己的名义肯定不行了,只能以赵陈的名义了。

    “恩,这具体事宜我待会再跟你讲,我先帮你把这些东西收拾回去,看这天恐怕是要下一场大雨!”魏子归将桌子上的碗筷拾起,转身回了屋里。

    又是几声雷响,乌云密布,仿佛下一刻就要下起大雨。

    赵陈看了眼天也急匆匆的开始收拾起来,待剩下的几个客人吃完,两人便将那些摆在外面的桌子抬进了屋中,待收拾完,两人坐在屋里气喘吁吁的喝着茶水,外面便哗哗的下起大雨。

    雨水砸在本身就只是一层木板的房顶上,发出砰砰的水落声,屋内昏暗一片,只能隐约看到,坐在门口的两人喝着冒热气的茶水,一老一少,好像在谈天说地一般。

    “大哥,你就不怕我是骗子吗?一直以来都没有说出半句怀疑我的话。”魏子归看了眼赵陈,人本来就应该有戒备之心,却不想这个老汉,却完全的相信我,我们只不过见了两面而已。

    赵陈笑了笑,眼角的细纹若隐若现,在这个雨天里,魏子归心里一紧,想起了自己有风湿病的老父亲。

    外面大雨如注,路上已经没有半个行人,坑坑洼洼的土路上不多时便积起来水。

    这种安静的气氛好久没有出现了,魏子归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那思乡的感谢压在了心底。

    “有小哥这句话,我就认为你没有骗我,再说,老汉我这也没有什么家财,像小哥这样的人不可能骗我。”赵陈将茶水饮尽,又从壶中倒出了滚滚热气是茶水。

    魏子归尴尬的笑了笑,“我就是个穷光蛋,大哥太看的起我了。”顿了顿问道:“大哥,你家中几口人?”只要知道几人,那人手问题解决起来也方便多了。

    “三口!我,还有一个当了丫鬟的女儿,还有。”赵陈将那热腾腾的茶水吞了下去,因为太热,烫的赵陈眼眶中含满了泪,“还有,一个将要逝去的妻子。”

    这是魏子归第二次戳中人的伤口了。

    “嫂子得了什么病?我认识一个富家公子,如果缺银子我可以管他借,性命的事,无论如何,也要治的!”魏子归看着假意用茶水烫出泪水,实际上是真的想要痛哭,却因为是男子,而强忍着的赵陈。

    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妻子是陪伴自己多半生的人,想到她马上要离开人世,没有一个人会无动于衷,世人如此,他赵陈当然也如此。

    “若是能救,就算豁出我这条老命,我也愿意,但是……”赵陈闭上了眼睛,满脸的无奈。

    “但是,哎……大夫说,就这两天的事了。”

    魏子归无奈的摇了摇头,这种事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难道要对他说:“节哀顺变!?”还是让他慢慢的消化这件事吧。

    片刻的沉默过后,赵陈深深的叹息一声,“我们还是说说快缠的相关事宜吧!”

    魏子归笑道:“不是快缠,是快餐,其实……”

    这时突然出现的一个男子打断了魏子归的话。

    “赵兄,你快回去吧!你家女儿回来了。”一个男子穿着蓑衣,气喘吁吁的泷手主在膝盖上。

    赵陈楞了一下,“为什么今天回来了,主子同意了?”虽然问着,但还是起了身,看来已经很长时没有见到自己的女儿了。

    “应该吧,杜家夫人很好说话。”那个男子说着,转回了头挥了挥手,“话我带到了,你快回去吧!好不容易你女儿回来一趟。”说罢,男子转头便走了。

    杜家,又是杜家,魏子归无奈的摇了笑。

    赵陈笑着将一件蓑衣递给魏子归,“走,跟我回去,我好长时间没有见到我女儿了。”赵陈满脸的笑意。

    魏子归摇了笑头,“不去了,你们父女相聚,我这个外人去干什么。”

    “这你就见外了,以后我们两人就要一起赚钱了。快走吧,我女儿好不容易回来的。”赵陈开心的就像一个小孩。

    盛情难却,魏子归只好接过来蓑衣,但看着那个衣服,咧了咧嘴,为难起来。

    第一次见这东西,怎能会穿?

    赵陈好像看出了,魏子归的为难,放下手中的蓑衣,为魏子归穿带起来,一边为他穿一边笑话他,“没想到,小哥这种东西都没有用过,看来小哥只会打油纸伞啊!哈哈哈!”

    两人穿好了蓑衣,锁上了门,踩着满是水坑的土路上,向着赵陈的家走去。

    出了城门,两人往隐隐约约可以透过去树林的村庄而去,雨越下越大,积水越来越深,魏子归那露脚指头的布鞋里灌满了水,魏子归甩了甩鞋子无奈的跟上了走的飞快的赵陈。

    “啊呀,女儿回来了,你又要来我家做客,我忘记了卖肉,卖菜了!”赵陈突然止住了脚步,回过头对魏子归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小跑着又往城里去了。

    魏子归无奈的看了眼近在咫尺的村庄,又看了眼积满了雨水的鞋子,叹息一声回头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