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下马威

庄不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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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事先的约定,跟随刘辩征伐的鲜卑将士可以将家属迁到辽东境内,享受与大汉子民同等的待遇,说得具体一点,就是可以在大汉的土地上耕种放牧,在遇到大灾大难的时候,可以享受政府的赈济。,,.

    这一点对草原上的牧民尤其重要。草原上的产出本来就不多,又以牲畜为主。一旦遇到严寒天气,牲畜大量冻死,他们就会陷入灭顶之灾。这个时候,不管是部落大人还是鲜卑大王都救不了他们,天灾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自身难保,谁还有余力救人。

    中原王朝则不同。

    中原疆域辽阔,从南至北五六千里,东西近万里,全面受灾的可能性比较小,而且农耕民族产出较多,有一定的储积,抗灾的能力也相对大得多。只要不是连续多年的全国范围大灾,通常很难将中原王朝彻底推进深渊——如果政治还算清明,官吏们还有良心,不借机发国难财。

    对于中原王朝来说,**比天灾更危险。对于全看老天脸色的草原人来说,中原稳定的生活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天堂。特别是在受灾的时候,如果能得到朝廷的赈济,他们就可能免于一死。

    能够迁入汉境定居,享受与大汉百姓同等的待遇,对于许多草原人来说就是进了天堂——虽然他们根本不知道真正的天堂是什么样子。

    刘辩松开了一个口子,给了一部分人机会。但是这个机会是有代价的——只有从天子征伐的精锐才有可能享受这样的待遇,而且他们能享受多好的待遇,直接和他们的战功挂钩。换句话说,要想家人能够在汉境安居乐业,他们就必须为刘辩卖命。

    阙居自己清楚,这五千精锐到了刘辩手里就不再是鲜卑人了。鲜卑人对王庭、部落的忠诚都有限,都是为了能够享受到集体的保护,有了大汉帝国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做靠山,有几个人还愿意再忠于王庭,忠于部落?

    除非大汉帝国不把他们当人看。逼得他们走投无路。他们才会想起自己是鲜卑人,而不是汉人。

    阙居本来想把这个条约藏起来,不让太多的人知道。可是刘辩却以公正、公开的姿态,将条约的内容公布于众。现在每个鲜卑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没有几个人不想加入刘辩的大军。阙居就是想瞒也瞒不住了。更何况,他也清楚,如果他提供给刘辩的不是真正的精锐。刘辩也会还以颜色。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这就是阙居现在的处境。自从决定向刘辩投降,立槐头为鲜卑大王之后,他就和和连以及中部鲜卑、西部鲜卑的部落成了敌人。如果再和刘辩交恶,他就两面受敌了。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局面,所以明知刘辩在割他的肉,他也只能暂时忍着。

    不仅如此,他还要力争率领王庭卫队随刘辩出征的机会,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战利品,壮大实力。

    阙居站了起来,一脸毅然。“请陛下放心,臣一定挑选最精锐的勇士随陛下出征,如陛下不弃,臣愿意奉大王一起,率领王庭精骑为陛下前驱。”

    刘辩微微颌首:“王相的好意,朕心领了。不过,附义王年幼,上战场终究早了些。王相辅弼有责,也不宜轻离王庭。再说了,和连、柯最之流不过是丧家之犬,不足挂齿,就不劳附义王和王相费心了。将来西征,朕再请附义王、王相同行。”

    阙居无奈,怏怏的退回座席。

    ……

    五千鲜卑精骑集结完毕,经过刘辩与鲜卑人的共同协商,最后决定由东部鲜卑飞马部落的阙机、木神部落的素利分别担任左右营的将军,各统两千人,还有一千主要由匈奴人组成的鲜卑精骑补充入刘辩的亲卫营,由宇文伤任校尉。

    集结完毕之后,阙机、素利和宇文伤三人赶到刘辩的大帐中拜见。

    阙机在雪狼湖畔被刘辩打败,当时正面阻击他的是徐晃统领的战斧营,率先发起突袭,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破他左翼的是吕布率领的狼骑,所以他对徐晃、吕布的敬畏最重,徐晃阵前现身的那头两丈高的应龙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吕布给他印象最深的却是那头雪狼。雪狼湖即以雪狼命名,雪狼俨然已经是雪狼湖的神兽,他不敢有丝毫不敬。

    宇文伤则与阙机相反,他没有见过徐晃的应龙身,却近距离见识过吕布的天狼现形,当时吓得他差点尿裤子。两人相比,徐晃比较安静,平时不显山不显水,吕布却是张牙舞爪,咄咄逼人,让人避之不及。

    素利没有亲眼见过任何一人发威,所以畏惧心也最淡薄,神情也最随意。看到刘辩的时候,也没有阙机和宇文伤这般恭敬,欠身施礼时只是点了点头,腰甚至没有弯一下。

    “大胆!”史阿按剑上前,厉声喝道:“尔等即从陛下征伐,便是陛下麾下将领,见驾时如此倨傲,还有人臣之礼么?”

    素利身材魁梧,又白又胖,力大无穷,一向自负是草原上的勇士。他看了史阿一眼,见史阿不过中等身材,也不是特别壮实,颇有些不屑,不以为然的笑了一声:“我们草原上的人生性自由,不熟悉你们汉人的礼仪,有做得不对的地方,还请陛下宽恕。”

    见素利这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刘辩知道素利在想什么。他笑笑:“你们自由惯了,对汉礼不熟悉,朕会让人慢慢的教你们。现在么,朕倒是对你的武艺颇有兴趣。听说你是东部鲜卑有名的勇士,单打独斗,从来没有输过?”

    素利皮笑肉不笑的点了点头:“陛下过奖了。”

    “史阿是朕身边的一个郎中,剑术还过得去,你有没有兴趣和他切磋一下?”刘辩同样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你要是能赢了他,朕赏钱百万,上等锦缎十匹,再加上御马一匹,如何?”

    素利沉吟了片刻。作为一个部落大人,他不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刘辩说得轻松,但是他身边的郎中怎么可能是弱手?打赢了,恐怕刘辩会恼羞成怒,打输了,自己又会名声扫地。

    “陛下,刀剑无眼,臣怕伤了陛下的卫士。”素利挤出满脸的笑容:“再说了,臣虽然小有勇力,却不善剑术,臣擅长的是角抵。”

    “没关系,随你挑好了。”刘辩往后靠了靠,用鼻孔对着素利。“朕就想看看你这个鲜卑勇士的成色。”

    素利的笑容有些僵,刘辩这是质疑他的实力,也可以看成对他的侮辱。如果他不应战,那就不是礼貌与不礼貌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尊严的问题。他沉下了脸,拱手施礼:“陛下有令,焉敢不从。臣就与他较量较量角抵之术,以供陛下一笑。”

    刘辩笑了。素利看起来粗笨,其实却极精明。他至少比史阿高一头,又借着话头比试角抵,分别是怕敌不过史阿的剑术,干脆发挥自己的强项。不过,这根本不会影响结果。史阿的确不比力量见长,但那是与同等境界的高手相比,已经悟命破境的他与素利这样的对手比武,即使是角抵,他也足以碾压素利而完胜。悟命破境给人的体能带来的提升,是素利这样的草原人根本想象不到的。史阿不像吕布那么张扬,实力也没有吕布强悍,但是和素利比,他已经站在了另一个层次,不可同日同语。

    他让史阿与素利比武,就是要震慑一下鲜卑人,如果能在素利最强的方面击败他,效果当然更好。

    “好。”刘辩转过头,笑吟吟的看着阙机和宇文伤:“二位有没有兴趣博一博?”

    阙机和宇文伤互相看了一眼,不约而同的说道:“既然陛下有兴趣,那臣等就凑个热闹,出好马两匹,添个彩头。”

    刘辩哈哈大笑:“素利,怎么样,有没有信心?百万钱,缎十匹,马五匹,可是一笔小财啊。”

    素利的脸颊抽了抽。这的确不是一笔小财,可是这么一来,他就成了逗乐的小丑。堂堂的部落大人会为了这点财物和人比武?刘辩赏的,那没问题,谁让他是皇帝呢,阙机和宇文伤这算什么,打老子的脸?他和阙机、宇文伤平起平坐,总不能受他们的赏吧。

    “汉人常说,钱财乃身外之物。”素利强忍怒气,再次施礼:“臣若侥幸赢了,陛下所赐,臣不敢辞。阙机与宇文伤的马,臣就不受了,转送给这位壮士,当个安慰。臣的木神部落虽然算不是什么大部落,几匹马,倒还不放在眼里。”

    阙机和宇文伤一愣,这才知道素利恨上他们了,不由得暗自后悔。

    “草原上的汉子,果然心胸开阔。”刘辩摆摆手:“这样吧,朕做主,赢的人得赏,败的人则取阙机和宇文伤二卿的马,如何?”

    素利松了一口气,由刘辩这么一说,赌博的色彩就淡了很多。他向刘辩施了一礼,走到帐中,脱掉外面的羊皮袍子,又解下身上的战刀扔在一旁,双腿分开,身体下蹲,两只大手一拍,冲着史阿招了招:“来!”

    史阿笑笑,将腰间的剑连鞘抽出,递给另一个郎中,卷起袖子,走到素利的面前,也招了招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