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大宅(中)

尾花先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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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大宅从这一晚起愈发地气氛沉重,处处透着古怪。王衍言开始命人轮流在主屋守夜,有人曾看到一个穿着红色睡袍的女人游魂一般在楼梯口上下走动。花园西侧一片从墨西哥移栽过来的大丽花被人连根拔起,蹂躏得七零八落。楼道里有时半夜会传来尖尖细细的吟唱声。

    大少奶奶也越来越神经质,常常突然一惊一乍地站起来,一点细微的声响都叫她夜不能眠。那天晚上,说是在洗澡的时候看到窗户上贴了张人脸,瞪大了眼睛一直看她。而她明明住在三楼,窗户是靠在外墙上的,还有什么东西能飘在半空中?

    王家原本是不养狗的,怕跟王意堂的生肖相冲。达叔悄声提议,要不就带只小狼狗过来镇一镇邪气吧?坤叔立刻就厉声制止,告诫他以后不可以再多话。

    英治觉得很奇怪,为什么王衍言一点别的举动都没有,甚至都没有再去请过阿祝。但在这个宅子里,她唯一关心的也只有王衍之一人而已,不,还有对她一向亲切的达叔。她一日三次准时去清整书房,除了王家二公子有超乎常人的洁癖外,她也知道,这是王衍之变相关照她,给她一点轻松又有钱拿的活干。

    她的疑惑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那天上午,她照例在王衍之书房抹家具,蹲到书桌底下擦拭,突然听见有脚步声靠近,夹杂一点压低了音量的争执,其中一个人的声音她听出来了,便是大小姐王衍珺。她想起身,那人已经推门进来了,自觉出去会有些尴尬,只好屏声静气地蹲着不动。

    “没有她,你以为梁孝灿就会回心转意,对你服服帖帖?”男声沉稳,略带讥讽。是王衍言。

    王衍珺笑道:“当然不会。sean第一次见她就被迷得晕头转向,一个礼拜不到和我分手,让我变成全港的笑话。他回不回头不重要,但不给她点颜色我怎么甘心?”

    “在云山你最好不要乱来,阿祝和她有血脉依托,祖父从前就说我们不能得罪穆家。”

    “穆家要真记得这个甥孙女,前日就该派人来了。大哥,同房不同梦,你也很痛苦。这女人对我们大房毫无助力,章以恩真真可恶,舌灿莲花,骗得父亲相信。要有那么好,怎么不留给她儿子衍之?大个六岁又何妨,他外祖母还比外祖父年长八岁呢。”

    王衍言喝住她:“这些话不许再说。别以为我不知道是你和爱汶背后搞鬼,收起你们那幼稚的把戏,把她吓出精神分裂,大房脸上也无光。”

    王衍珺笑得花枝乱颤:“大哥怕什么,这是我们祖宅,也只有在这里,偶尔做点什么,不怕外人知晓,不怕父亲怪罪。阿恰那女人只要给足钱就能打发,到底是妓/女出身的。”

    “我们流着祖先的血,自有祖先庇佑。但父亲说过多少次,花厅那里是鬼位,黄昏以后不能靠近,为什么还带她去那里品茶?”

    “怎么能怪我们?她自己也好奇呀,古井是她探头看的,我和爱汶不过开玩笑地左右摁了她一把,又没掉进去。”

    “她手上戴有衍之转赠的佛珠,阿祝做了法,可以辟邪,眼下尚且疯疯癫癫,你们别仰仗祖先厅堂就在后面,以为自己能全身而退。”

    “那是她亏心事做多了。大哥,别忘了,在南洋章家,她一个不高兴,还能诬陷自己的贴身女佣盗窃,逼得人跳水洗清。哼,那珍珠项链明明就放在她抽屉里,以为我没看见?十来岁而已,就已经这样恶毒,我和爱汶哪里够她十分之一?念罗丁女校,四处招蜂引蝶,还有外校男生为她自杀,只有衍之和sean看不清她真面目。”

    “她做过什么不重要,现在她已经是你大嫂了。”

    “可我希望她死掉!不为了sean,也为了我们大房。母亲一直想要你娶黄家女,爱汶虽然也不是什么善类,年纪小小就装模作样,但她背后有中南半岛最大的势力黄家。”

    “你真是口不择言。我不钟意爱汶,何况老爷子要把她定给衍之。”

    “如果衍之也死了呢?”王衍珺冷笑道。

    王衍言愣了会,才缓缓说道:“你最好把这句话永远沉在肚子里,再让我听见第二次,我会让父亲把你远远地送到南美去,一辈子别想回来。”

    他走到门口,又停下来,再次严厉警告:“还有,那种东西赶紧扔掉,没招惹上已经算你运气了。”

    屋子里安静了许久,王衍珺突然狠狠地把什么东西砸向墙壁,“哐当”,摔了个粉碎。其中有一块滚落在英治脚边,是个玉镯。她一直捂着嘴,不敢发出声音。她只有捏了捏自己的手,感觉到痛了,才能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竟然听到了这种隐秘而肮脏的龌龊事。

    她想,如果大小姐想对王衍之不利的话,那要怎么办?

    直到王衍珺离开好一阵子了,她才松动手脚,准备从爬出来。突然,有张人脸从桌子上面倒挂下来,迎向她,长发垂地,白惨惨地对她笑。

    ***

    “啊!”我居然感觉到疼痛,忍不住喊出声来。

    王衍之说:“鬼没有实体,但可以让人产生幻觉。心里的畏惧越强,幻觉的影响就越大。有时还能唤起你心底的*,被驱使做任何事,人和鬼往往在一线之隔。”

    “王衍之。”我叫了叫他的名字。

    他认真地看我,等待我的下一句。

    “也没什么,就是想叫一叫你。”

    英治就很喜欢连名带姓地喊他。连给他做模特画肖像画,都不肯安分,时不时地喊两句。只有在王衍之面前,她才会像她那个年纪的女孩子一样,活泼天真,充满憧憬。

    周六起来没事干,除了看看电脑,打打游戏,我也就只能约一约谢明珊了。王衍之说,你可以看一点书。我忍不住嗤之以鼻,书非借不能读也。满满整个书柜的书,按照分类放得整整齐齐,井然有序,不用想都知道是这只无聊鬼干的。人死了,洁癖还在,我家现在干净得连我妈都要打电话过来跟我大呼小叫,以为自己半夜梦游起来打扫卫生。我那凡事都后知后觉的爸爸也感慨,家里最近连灰尘都不肯光顾了。

    “你那些书都是放着当装饰用的吗?”王衍之问。

    “怎么?我偶尔也翻翻看的。”

    “是吗?每本上面都盖了一层灰。我想,你‘偶尔’的频率应该是几年一次吧。”

    “你不要告诉我你全看完了。”

    “大部分原本就看过。剩下的是这三十年里新出的书,需要细细看的只余左下角那一格。我都归类好了,”他不紧不慢地说,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可能下个月就能全看完了。”

    “你的意思是,让我再去买点书回来?”

    他微笑道:“好聪明。你也知,做鬼无聊,我看书又快。”然后他列了一堆书单给我。

    “买书很花钱的,你有钱给我吗?”

    “可我只有冥币,你应该很长一段时间都用不上。不然先欠着,等你下来了我再还给你?”他一本正经地跟我商量。

    “不要!”我拿起枕头扔他,枕头穿过他的身体,跌落在地板上。

    我一下子愣住了,只觉得尴尬。老实说,和他聊天挺开心。他谈吐文雅,举止得体,跟我说话任何时候都是慢条斯理,一字一句地讲,声音依然是少年的清亮。对着他,我常常会忘记他早已不是在世的人了。

    他倒不在意,只说:“枕头套得换了。”

    实在讨厌!

    然后,他又说:“买书的钱,我会让钟叔帮我给你。”

    “那你大可叫他买。”

    “如果是你买,我会非常开心。”

    算了,我投降。真是不明白,既然已死,读再多的书又有何用?

    他仿佛看透了我的想法,说道:“阅读是好习惯。我飘荡在莲溪河里的时候,常常听学生晨读。不为别的,只是喜欢这件事。”

    那为什么不肯去投胎,反而执念这个已经不属于他的世界呢?如果他真的走了,我就能恢复正常人的生活了吧。可是,这么想想,心里有个地方突然痛了一下。我竟然对他有不舍,这是英治的潜在情感还是我的真实意愿?

    “再世为人,前生的一切都不会记得了。再刻骨铭心的爱恨,也不会有了。本来嘛,我想和你一起变成鬼的,这不是你最大的心愿吗?”他扶额轻笑,“不管怎样,你还舍不得我,我觉得很足够了。”

    我突然大惊:“你看得懂我在想什么?”

    “即使你不言不语,鬼也能洞察你的想法。”

    平平淡淡一句话,无异于在我心底投下一颗炸弹,久久难以平静。

    突然,我记起他提到了钟叔,慌忙回过神来,和他说了他那叫我害怕的外甥女。

    “钟叔跟我讲了。你不要去招惹到她。”

    “我也根本不想见到她!好在她已经回香港了。”

    “不,她还在这里。前天,我看到她独自站在你家对面。”

    “什么?!”我背后直冒寒气。

    “似乎她看得到我,站了会就走了。”

    我第一次很想用力拥抱王衍之。算上那个在我童年里莫名出现的“小孩子”,好几次的危机都是靠他帮我度过,尽管他一度也想杀了我。对了,那孩子去哪里了?暴风雨前的平静简直让人无法安心。

    “她早晚会再来的。”王衍之说。

    “她的眼神让我莫名熟悉,我应该在哪里见过。怎么形容好呢?好比对着一面镜子……”

    看到了英治的眼神!